曝韩国爱豆苦逼生活:学费都付不起

2014年06月30日09:33   娱乐专栏  作者:首尔星河湾    我有话说

(资料图,图片与内容无关)

  *某偶像组合的成员A某决定要做一份兼职工作。A在家中实质上就是一家之主,但是因为公司的安排,其空白期越来越长,这段时间对于这位爱豆来说,真的是应了那句“人算不如天算”。先是准备好的出道日因为某些不可抗力的原因被遥遥推迟,好不容易等到影响被消除了,又被公司的另一个“重点”组合占走了风头,结果回归日变得遥遥无期,而这也就直接导致A某无法筹到自身乃至家人所需要的生活费。虽然这对一直习惯于出现在华丽灯光之下的A某并不是一个容易的决定,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只要A某能够找到兼职岗位就能上岗,因为还要等待所属公司负责人的许可。

  *偶像组合的成员B某正在因为筹不到学费而苦恼,虽然他相比很多其他的偶像成员已经很幸运——因为其活跃的演艺活动以及“推广韩国文化功不可没”,被韩国一家名牌大学的演艺专业破格录取,但他仍要为演艺专业动辄每学期500万韩元(人民币3万元左右)的学费而担忧。很多周边的亲友都跟他说“你不是爱豆么?爱豆应该很好赚钱吧?”但只有B某自己知道,这些人都是只看到了自己光鲜的表象。

  *偶像组合的成员C某去年一年非常活跃。C某因为其认真努力的态度被大众认可,于是经常会以个人身份到很多电视台和公司参加各种节目,还要应付各种活动,结果没日没夜的过了一个月以后,在结算工钱的时候才发现,这个月入账只有30万韩元(人民币2千元左右)。而这数字在他们组合当中还算是好的,很多成员因为根本都没有个人的活动,因此算账的时候不仅拿不到一分钱,还欠了公司很多钱。

  很多偶像组合集体亮相的音乐节目可谓是商业化的极点,年轻的爱豆们,有的美丽,有的帅气,好不热闹;而且还穿着华丽的服装,在璀璨的舞台上蹦蹦跳跳,展示他们几个月,甚至几年来努力的成果,这里面也许包含着汗水,乃至泪水。

  但是在这个华丽,受人瞩目的群体当中,也存在着巨大的贫富差异。那些被称为大势的爱豆,靠几个广告就能赚个几亿乃至几十亿,但对于更多爱豆来说,这个数字只是在梦里才会出现。根据不完全统计,韩国在今年上半年就出现了数十个偶像组合,有的最后出名了,但更多的最后却被大众彻底遗忘。毕竟,韩国人口只有那么多,而偶像组合似乎天天都在更新。

  韩国与邻国日本不同,很多日本的艺人都是能够从所属公司获得较为固定的薪酬,而韩国则不是如此。所以很多韩国艺人每个月能够从所属公司处拿到的钱并不固定。而且即便这个组合处于休息期,公司仍然为这个组合支出一笔开销。而且艺人领到的钱是在赚到钱的基础上,除掉公司投资的相关费用以后,剩下的钱则根据公司与艺人所签署的合同来进行分配。当然,这是在有钱可拿的前提下。

  关于公司扣钱这一点上,其实双方都会有一些不满,公司会认为拿的太少,而艺人却会认为公司拿的太多,因此偶尔在韩国也会发生艺人因为经费问题,和公司分道扬镳的事件。

  韩国某娱乐公司的金成范社长曾经这么说:“在韩国,演艺圈其实应该叫演艺工业才恰当,金社长说:“我们与三星、现代汽车一样,都是在做企业,做企业就要讲投入,讲产出,讲利润最大化。”金社长举例说,他旗下的演员刚出道时,收入并不高,顶多比大学毕业生的工资高一些,这难道不是很正常的吗?可是居然有人指责公司方面,说过度盘剥演员。可是,公司为包装推广演员,要投入很多资金,就像企业做产品一样,同样有风险,同样要求回报。而媒体和公众实在是太喜欢挑毛病了,演员收入不高,他们就说公司老板黑心,眼睛里只有钱。可是,一旦演员收入高了,年纪轻轻的就开着宝马奔驰在街上横冲直撞,他们又会反过来批评演员收入与付出不成比例,批评社会分配体制出了毛病。"

  而有些艺人也会在分道扬镳以后会选择自己办一家公司,这就意味着不是由经纪公司来打造艺人,而是由艺人自身的企划来打造经纪公司,让经纪公司为艺人的想法服务。有许多中坚级别的歌手会选择以这种方式自我冒险,成功者不少,失败者也甚众。但这种方式的特点就是一定要在一定得人气,人脉与支持势力的基础之上,成功了能够赚翻了,失败了也能亏翻了。毕竟大公司手中系统的资源,宣传渠道以及训练模式不是小公司一天两天就能够学来的。

  当然,这也不代表说所谓的‘奴隶协议’就是正确的(一般泛指5~10年以上的合同,在合同期内给艺人套上许多枷锁,分配上严重倾向公司的合同),据不完全统计,在韩国,5个家庭中就会有一个人从事大众文化产业(也就是所谓的娱乐业),这种奴隶协议的泛滥,也终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。因此,为了整顿不断地矛盾与市场的乱象,2009年,韩国政府旗下的公正交易委员会发布了《大众文化艺术人标准专属合约》,也就是所谓的标准合同。

(韩国公正交易委员会发布的歌手版艺人标准合同封面)

  这份标准合同分为三种,分别是演员版,歌手版以及笑星版,这三个版本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对于艺人自主度上的调整,虽然差异不是很大,但还是存在的。

  在韩国,歌手为主的经纪公司与演员为主的经纪公司具有很大的差异,这主要是源于经纪公司与艺人关系的不同。在韩国,偶像明星为主的经纪公司,一般决定的主导权都会在经纪公司手里;而演员为主的经纪公司,因为主要面对的都是相对地位较高的成人演员,因此多数主导权是在演员本人手中。由此在那些偶像歌手为主的经纪公司当中,很容易一整就搞一个罢工,封杀等发挥集合力量的事情,而在每个演员几乎都是‘小社长’的经纪公司当中,却很难做出这种事情。

  在这份标准合同中,对于一些霸王条款与涉嫌奴隶协议的条款进行了限制,艺人的基本权益获得了保障。政府的标准合同发布以后,先是一些小公司开始使用,后来JYP也加入到这个行列,对2PM、WonderGirls等组合的成员公开使用标准合约,现在除了极少数大型公司,基本上这个样式的合同受到了整个圈子的认可,顶多就是在分配,以及细节上进行一些改动,这也算是双方在利益的相互博弈当中的一种妥协。

  当然,这个合同也不是完全没有瑕疵的,例如使用标准合同样式,则若合同期长于5年,合同自动作废。因此有极个别不良经纪公司便打起了‘小算盘’,例如将合约有效期标记至完成**个正规专辑,然后公司就不着急出正规专辑,反而频繁发行所谓的迷你专辑或单曲,以此变相延长合约期。不过这总比以前没有规范的时候要好,而且是好的很多。小公司签合同总算是不用东拼西凑,大公司也会少一些法律的风险,艺人的基本权益也受到了保障。

  去年,韩国再次颁布相关法律,着重对未成年艺人与女性艺人的一些基本权利进行保护。虽然韩国在1998年便提出文化兴国战略,每年投入大笔资金到文化产业,并随之不断完善相关制度,艺人的权利得到基本保障。但是,不得不承认的是,韩国娱乐圈还是一个“买方市场”,想做艺人的青年千千万,而有实力的大型公司就那么几家,每年能够出道并且一飞冲天的就那么几个组合。在这种情况下,合约中仍然是由经纪公司占据主导权。

  在韩国的演艺圈“无限竞争”的市场当中,媒体的作用无限被放大,舆论导向极为迅速,市场的运转速度也是非常迅速的,差不多就是发呆了一会,就会被市场淘汰,许许多多的少男少女们,亏损着,并生存着,只为了发散自己价值的一天。可以这么说,在韩国随机抽取100个偶像组合,成员自身的收入能够超过韩国白领平均收入的,应该只有5~10个组合,至于剩下的,能够养活自己的已经算是万幸,倒贴钱的绝对也不在少数。

  韩国的艺人是一个典型的金字塔的结构,上层固然辉煌,占大多数的还是中下层。而这些压在中下层的艺人,今天也仍然坚守在此,也许为的是金钱,又也许是梦想,还也许是希望,但无论如何,他们今天仍然在这个道路上努力着。

  每年在韩国出道的偶像组合不计其数,但也有许多组合被大众遗忘,最终在消逝当中渐行渐远。梦想着像他们一样——能够在华丽灯光下受到万人瞩目的少男少女们也越来越多,但是就如度过这劳累的练习生生活非常艰苦一样,出道以后,站在华丽的舞台之上,内心却要忍受着无名之痛也是一件不轻松的事情。对于那些一心只是冲着华丽的外表而走上这条道路的孩子们来讲,他们需要看到华丽的外表,也需要看到的是在华丽的灯光背后那一扇黑暗的阴影。只有当能够接受这一切的时候,再踏入这条路,才能走得长久,不会半途而废。

  韩国的娱乐圈,既不是天堂,也不是地狱。无论韩国中国还是美国,演艺圈历来都是竞争激烈、压力巨大的名利场,艰难、残酷、龌龊、不公,这些现象当然会按一定比例存在着。韩国演艺人背地里的生活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光鲜风光,因为演艺圈毕竟不是天堂,但演艺圈同样也不是地狱,不至于天天都与魔鬼为伴。演艺圈与普通的人间生活没什么两样,有哭诉无门的无奈,同样有奋斗过后的喜悦。

  (声明: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新浪网立场。)

文章关键词: 韩国 爱豆 男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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