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星到我家》遭起诉不过是场真人秀

2014年10月22日18:28   娱乐专栏  作者:纳兰惊梦   我有话说

  文/新浪专栏 水煮娱 纳兰惊梦

  最近,因为节目形态高度相似,天津卫视《囍从天降》和江苏卫视《明星到我家》两档节目开始了撕逼大战。先是天津卫视发声明状告江苏卫视侵权,声称自己才拥有该节目原版版权“在中国大陆地区唯一的模式升级改造和制作使用权”,更扬言让江苏卫视“停止播出并销毁已经录制完成的节目内容”。随后,江苏卫视方淡定回应,称自己“有绝对把握打赢官司”,并讽刺天津卫视“想借此事为新节目炒作”。

  其实类似的节目版权纠纷早已经不是新鲜事,综艺节目圈往前追溯有《星跳水立方》和《中国星跳跃》之争,《谁敢来唱歌》和《挑战麦克风》之争,《我们约会吧》和《非诚勿扰》之争。每次动静都闹的不小,诉诸广电总局乃至法院的经历也不在少数,但几乎每一次都是不了了之。用当初《三联周刊》对于这种现象的解读是:长期以来缺乏版权意识、契约精神的问题在今天的电视竞争中逐渐凸显出来。你能做我也能做,我做不好也不能让你做好,我做不好但我可以搅局……中国江湖上的游戏规则精髓——也就是没有规则,在今天的电视战争中体现得淋漓尽致。

  其实理论上来说,任何一个电视节目从最初创意到落地执行,中间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和时间。而在这个阶段中,往往容易丛生出许多意想不到的故事。譬如这次“一女二嫁”纠纷产生的根源,是《明星到我家》的制作团队南京大道行知文化公司最开始与韩国原版目《伟大的婆家》的节团队进行了接触,并研发了这个节目形式。之后该团队先找到了天津卫视希望合作节目,但后来江苏卫视也向该团队抛出橄榄枝。权衡之下,节目制作团队最终选择了江苏卫视合作(大道行知的老总龚立波正是原江苏卫视副总监兼营销部主任),由此《明星到我家》应运而生。而一早定下版权并熟知此创意的天津卫视,也组织团队研发制作了《囍从天降》。

  纳兰以为,产生类似版权问题的一大因素在于,电视节目很大程度上是属于创意产品,对于“抄袭”还是“借鉴”的界定没有清晰的规范,法律对此领域也是较为模糊。对于观众来说,正版与否从来就不是决定收看节目的要素(严格意义上来说中国观众看盗版节目的历史源远流长),能否切中受众痛点才是关键所在。对于电视机来说,何尝又不明白这一点呢?节目之外的撕逼大战,可以看作是另一场实时上演的真人秀,会哭的孩子有奶吃,会吵的节目有收视,媒体和公众的话题会转换成收视率和品牌效应。这种中国特色的卫视竞争,也算是另一道“奇观”了。

 

  (声明: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新浪网立场。)

文章关键词: 明星到我家 喜从天降 真人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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