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少红打官司:经纪乱象谁来下猛药

2014年12月08日10:39   娱乐专栏  作者:曾念群   我有话说

  “经纪公司、经纪人和艺人,就好比是妓院、老鸨和小姐的关系。”

  张家瑞导演告竹卿《杀戒》署名权一案子还没下文,电影导演家协会主席的李少红,又一纸诉状将炙手可热的欢瑞、光线、爱奇艺等五家公司推上被告席。张家瑞伸冤,那是掌门名分之争,属于行业乱象中个人恩怨。李少红告状诸名门大派,有点孤胆师太的不吝,是门徒变节引发的江湖清算。从李少红微博的声明来看,法律的诉求是其一,点燃行业的狼烟是其二。

  官司的事由并不复杂,“《盗墓笔记》的出品方再未与我司签订合约的情况下,擅用我公司艺人杨洋作为该剧主演” 。言外之意,门下演员杨洋跳单了,私自与《盗墓笔记》出品方勾结。那么李少红为何不直接棒打杨洋,而是剑指欢瑞等五大出品方?问题背后似乎另有文章。如果直接将矛头指向杨洋,劳动仲裁即可,李少红身为导演家协会主席,如此劳师动众发表声明,不仅小题大做,还有以大欺小之嫌。声明剑指五大公司,意义就不一样了,是一方掌门人发出的江湖令,意图一整个江湖新秩序。

  声明明中有暗,暗中又有明。明的是官司,暗的是杨洋的门派之争。杨洋2010年因出演李少红《红楼梦》中贾宝玉出道,并拜入李少红和李小婉执掌的荣信达门下,不论从江湖道义还是法律规范上,杨洋都是李少红的门徒。杨洋与荣信达的契约我们无从探知,一般来说,新人约8年为多,就算杨洋身在曹营心在汉,至少得先把身上的契约和平解除。李少红的声明并没有责骂门徒的要素,但从一句“擅用我公司艺人杨洋”可见,她对杨洋的门徒归属确认无疑。那么作为荣信达门徒的杨洋,为什么跳单私自与《盗墓笔记》签约?曼妙之处正在于此。

  搜索杨洋可以发现,杨洋签约欢瑞的小道消息满天飞,辟谣信息却无一条,可见问题早有端倪。早在9月份,网上就曾出现过一篇叫《扒一扒:杨洋为什么会签约到欢瑞!“》的文章。文章写道:”陈坤原来是荣信达的艺人,在陈坤离开了以后,当时带陈坤的经纪人A也离开了,然后转投欢瑞门下。经纪人A是杨洋当年的伯乐,所以,直接把杨洋从荣信达挖了过来。有了他的牵线搭桥,在跟荣信达成功解约后,杨洋直接签到欢瑞门下。不仅出演了光线传媒投资的热门青春电影《左耳》的男二号(光线有股份在欢瑞)。还出演最近正在拍摄的大热剧《盗墓笔记》小哥一角。在杨洋的百度百科上,经纪公司一栏被改成了“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”。“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”百度百科的签约艺人里,杨洋被放在了李易峰之后的第二位。若不是李少红一纸声明,还真以为杨洋早已另投欢瑞门下。对照欢瑞的官方网站的艺人名单,我们确也找不到杨洋的名字。那么问题又来了,是谁发布了杨洋签约欢瑞的系列小道?为何两个百度百科里如是呈现?显然,有一只无形的手在策动着这一切。


  话说这荣信达也够悲情的,养肥的鸭子一个个都飞走了。先是周迅,然后是陈坤,接着又是杨幂,都是从无到有都地做起,结果肥一个飞一个。我们不能说荣信达没有它自身的问题,但艺人往往就是这样感性的动物,当她想跑时,你是无论如何也留不住的,这时候你若跟她讲感情,她躲得越快,因为利益驱使,都不想被感情羁绊。与杨洋如今这种境况不同的是,周迅、陈坤和杨幂等,当年都是约满而高飞的,除了留下丝丝缕缕的江湖话题,法律上是公允的。

  所谓人往高处走,水往低处流,艺人攀高枝转投他家无可厚非,关键是手段如何。陈楚生改嫁华谊,违约金650万(传说也其实也没那么多),你要是赔得起,那掰了就掰了,别耍花拳就是。其实经纪公司、经纪人和艺人,就好比是妓院、老鸨和小姐的关系,谁都想培养让市场挥金如土的头牌,但头牌、老鸨和妓院各有各的小算盘,当小算盘打不到一块时,问题就接踵而至。刚入行的,总想着当头牌赚大钱,一旦觉得自己没被重视,发展无望,恨不得当即就换老鸨。就算你是头牌,同样经不起外边五光十色的诱惑, 一个分成比例的提升,就可以让你与老东家多年的感情粉碎。大不了就是赔钱赎身嘛,只要有更赚钱的去处,赔点钱算什么?何况还有人主动买单。

  从杨洋出走欢瑞的运动轨迹中,可以看到当年杨幂的痕迹。杨幂当年也是出演欢瑞的戏之后离开荣信达的,如今她和刘恺威两口子组成欢瑞的话题头牌。此前杨洋也参演了光线和欢瑞投资的《少年四大名捕》,据说荣信达另一位掌门人李小婉在《盗墓笔记》之前,正与欢瑞谈判杨洋两年三部剧的男一号事宜,合约都出来了,忽然又拖着不签了,随后就收到杨洋的律师函,而且律师还是欢瑞一方的。

【杨洋律师函图片】

  也许很多人要说,杨幂在欢瑞发展得很好,留在荣信达屈才,而杨洋在荣信达发展一般,欢瑞可能更适合他发展。这话是有道理的,欢瑞运作实力雄厚,以李易峰的走红为例,非常适合颜值偶像的打造。但任何行业得有行业规则,就好比足球市场的球员转会,合约期满的艺人挂牌转会,合约未满的双方得坐下来谈判,权衡利益后以转会费的方式来平衡双方诉求。你梅西不能因为皇马砸钱多,给巴萨丢下一个律师函,就心安理得地说自己是皇马的人了。再说了,皇马和梅西要是这样运作,岂不被足联给罚死,都这么干的话,足球行业早歇菜了。

  遗憾的是,艺人经纪市场并没有体育竞技的转会规则可循,也没有类似足联的机构来主事。作为君子协定的经纪合约,其实往往也是一张废纸,当艺人心意已去,经纪公司挽留也无用。所以,经纪公司对大牌的出走,往往息事宁人,抱着未来其他合作模式的态度和平分手。可此前欢瑞与杨幂已经悄悄唱过一出了,如今又要拉着杨洋公然再唱一出,掌门人李少红岂有不动肝火的道理。我们虽然不知道杨洋在解约道路上经历过什么,但单方面通过律师函解约的方式,肯定是值得商榷。

  李少红之所以没有急着棒打杨洋,显然她明白那背后撑腰之人,而杨洋一方敢如此欺师灭祖地挑衅,估计早有人给他规划好了一整套退路,这也是李少红剑指欢瑞等五大公司的症结所在。李少红借机将门派械斗的烽火推上行业谴责的高度,私心固然是有的,也无可厚非,但同时也是业态心声。以张家瑞状告竹卿为例,除了一纸诉状和发布会排解愤懑,似乎于事无补,就算遥遥无期署名权官司最后能赢,《杀戒》早已下线并淡出观众视野,最后还是竹篮子打水。荣信达与欢瑞等公司的江湖官司亦然,除了让《盗梦笔记》有了更多炒作的噱头,没有哪条法令规定争议作品要停止拍摄或者播出。弄到最后,大不了赔点钱,这种事另一个被告人光线就很在行,比如《泰囧》。

  李少红作为电影导演协会主席,同时作为政协委员,还可以把步子迈得再大点,做一件轰轰烈烈的事,即在影视经纪行业也引入类似足球转会的机制。当然,足球的机制未必适合演艺经纪,这事也未必非要有李少红发起,总之需要一套新的行业规范来重整整个产业,包括经纪公司和艺人的准入(二奶三奶五奶八奶的什么就别进来了)、流转、清退。不仅仅是经纪的乱象,艺人劣迹行为均可纳入规范。这方面体育界的尿检就很好,你身体呈阳性,对不起,罚款禁赛。你个人嗨大了被罚,凭什么要投资人买单?有了行业规范和机制就好了,体检不达标,对不起,该解约的解约,该处罚的就处罚,该赔钱的就赔钱,为你的不当行为承担后果。

  现在可好,违约的艺人或公司任性得很,尤其那个被法院判决抄袭别人小说的郭小四,竟然还能如此大行其道,这算什么世道!世风日下,妖魔当道,不下点猛药怎么行。

  【《红楼梦》杀青,李少红摘下“通灵宝玉”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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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关键词: 李少红 杨洋 欢瑞 盗墓笔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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