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烈日灼心》:品相不错逻辑有硬伤

2015年08月26日10:53   娱乐专栏  作者:黄啸的橙子林   我有话说

  自己没杀人为什么当杀人犯活着

八月佳片肯定的八月佳片肯定的
这哥俩儿般配这哥俩儿般配

  文/黄啸​ 深圳晚报稿件

  《烈日灼心》是我比较期待的片子,主要警匪虐心烧脑断案是一贯的心水题材,看《终结者》时候瞄了眼预告片,更惦记了。

  导演曹保平驾驭警匪片的能力值得肯定,虽有槽点,《烈日灼人》也算国产片中的上乘水准,节奏和环环相扣,都做到了。可惜的是,片子中逻辑上的硬伤,都来自对原著的强扭。我不算原著党立场,是看完电影之后,实在想不明白一些逻辑关系,倒回来在小说中找解答,发现小说提供了很清晰的递进和角度,被电影给改出歧义说不通了,电影人喜欢反转到了病态的地步,为了反转可以视逻辑为粪土。

  须一瓜的原著《太阳黑子》是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,13年前(电影改成7年前)三兄弟“一不小心铸成大错”,类似激情杀人。他们本性都不是麻布不仁恶如磐石罪孽难赦的人,所以命案在身尤其沉重,就是泰山压顶过日子。三个人逃脱法律惩罚之后。几乎是用生命在救赎,郭涛当的哥,基本就是一个流动的朝阳区文明公民,街头小混混打架打劫什么的,别给他碰到,碰到就是拼命要管,救了人为了不跟警察打交道惹麻烦,会比逃犯跑得还快,还练就一身自己刮骨疗伤的本事。邓超是派出所的小小协警,有做警察的天赋和好身手,出警也是提着脑袋,救人拿命换那种。这种塑造虽然极端,在文学作品中也是成立的。

  电影中,改成邓超强奸了姑娘导致其心脏病发作猝死,灭门惨案,则另有惯犯出手,哥仨最多算从犯。这种处理,强化了邓超郭涛的好人属性,但是伤害了情节推进的逻辑。这么多年,三兄弟生活在社会下层,泯然众生,不贪财,不恋爱,没有私生活,没有社交,没有低级趣味,所有生活的目的,就是抚养尾巴,做尾巴的三个好爸爸。邓超在抓赌时私拿了钱,也是为尾巴手术。三个人被看一眼就敢拔枪的毒眼警察段奕宏盯上,抽丝剥茧,猫捉老鼠,什么都不放过,陈年旧案纸里包不住火之后,串好口供,就是认罪不辩,自己做的没做的,都揽上身,但求一死,就等这一天,都不管尾巴啦。这真是一个追问爸爸去哪儿了的时代,三个爱孩子爱得比命还重的爸爸,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尾巴把心脏手术做了,然后一死。感觉救赎的力度和说服力都比原著弱,人不是你们杀的,为什么要认啊,又不是替朋友顶包,想不通。据说电影这样改是给三兄弟“洗白”,是为了过审而让“看起来是好人的杀人犯不是真的杀人犯”,如果此说成立,电影的审查制度真是太坑爹了,诋毁了一部好片品相和高度。

  高楼追杀通缉犯那一段,举着斧头跑来牺牲的警员太苦命了,那一段相当不合逻辑,简直是在做无谓牺牲,不带这么不珍惜自己和战友生命的。思思坐在旁边,说应该让邓超放手,段奕宏说你们三个去自首吧,就高楼坠落。留下三个人从此背负更沉重的精神负担行走世间,戛然而止的戏剧张力更震撼,而不是搞一个反转来反转去的结尾。同意。

  再就是剧中很重要的人物尾巴,小说中尾巴是陈比觉(因为高虎吸毒,这个高智商爱天文的人物戏份被基本删光掉,好可惜)姐姐收养的弃婴。姐姐姐夫意外去世后,哥仨接着收养。尾巴的生日跟灭门案是同一天,邓超当她是被他害死的那女孩转世。所以兄弟仨抚养尾巴也是“赎罪”中重要一部分。电影里把尾巴处理成遇害姑娘的私生子,还含含糊糊交代跟一个年纪比较大的人生的,弄得观众猜来猜去,跟小姑娘缘爆棚的“老头”郭涛(戏里王珞丹就爱上他了,甚至愿意成为同谋)有什么关系。太故弄玄虚了。感觉这是一道可以拿到《奇葩说》去讨论一下的题目,是自首争取宽大,继续有机会当好爸爸,还是不辩解不揭发慷慨赴死但求心安。可以想象这道题会怎样被奇葩们的嘴直接玩坏。

  无论如何,哥仨儿的撒手,成就了段奕宏成为幸福奶爸。这是一部表演大于逻辑的片子。邓超演得不错,看得出全情投入相当入戏。本人一如既往地粉段奕宏,国家话剧院的台柱子,从《恋爱的犀牛》就喜欢他的戏,然后《士兵突击》奠定了他的硬派冷面内热小生地位。《烈日灼心》中,段奕宏关于法律的那段台词:在法律面前,善无上限,恶有底线,就是要限制你不可以做什么(大意)。好帅,冷冰冰的法律因为有这样的执法者,才有了温度。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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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关键词: 邓超 烈日灼心 段奕宏 郭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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