待在北京,我很少出门逛街购物,除了缺这少那,必须去购买的用品之外。
也许我太懒惰,一大个子女孩,大白天里跑到街上、商场里、外贸摊边四处闲逛,挑三拣四,讨价还价的,颇惹人注目。那滋味老感到怪怪的。
我是那种出门,宁愿找一家快餐厅或咖啡店闲坐一下午,也不太愿到附近溜跶的人
。可能腿太长,重心过高,路一走多,就开始担心我那颗离地面太远的心脏,怕它受不了这远距离的恐慌。所以不得已要逛街时,每走不到十分种,就下意识想找一地坐会儿。坐下来真舒服,我的心脏感到踏实许多。
我这懒样儿,可哪天一瞧见女友身上穿着件好看又别致的衣服时,心又开始犯痒痒,感叹自己逛街太不勤奋,好看的衣服都让别人穿走了。和老姜在一起时,我就老有这种感觉。老姜是个带点嬉皮味道的女歌手,是个购物迷,一瞧见漂亮衣服腿就发软,要是商场突发大火,别人都在慌忙逃生,她老人家能拎着那件漂亮衣服,几个人拽她,她也不撒手的。
她同女友们约会总是迟到,不是她在家里收拾打扮,让朋友坐在出租车上等上半个多小时,就是好不容易她提前到了约会地点,发觉时间还早,就开始四处闲逛街头服装店,这一逛倒好,忘了时间,等想起来到了地方,朋友们一顿饭已吃到尾声,桌上一片狼藉。
我俩是两种极端,却凑巧一个傍晚约着出门逛一逛。本是约好去三联逛书店,差不多时间之后就去“逗”饭局。到了三联,看她还没来,就独自闲逛起来,一个小时过去了,我已经挑好了一堆要买的书,看她还没来,就坐在阶梯上心急着拿出一本来看。
好不容易,她来了,又陪她逛了一个小时。等两个女孩拎着大袋子走出来,天已经黑下来,本想终于可以找地方吃饭了,谁知老姜同志看见东四街上那些亮着灯的小服装店,非要拉着我去。
“就两三家,很快!”她不停安慰着我。我拿着笨重的书袋,陪她一家一家进出没完,我的耐心终于到了极限,便指着一家店告诉她,这是我们要逛的最后一家。“好,好,这是最后一家。”这句话她一直说到东四北大街的尽头。
尽管如此,每次看见她,总能让我眼前一亮,她的那些“辛劳”没白费。这不,我刚从她那儿买了双舒服的休闲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