仲裁委员会确认杨洋4月已与荣信达解约

2014年12月26日17:24   新浪娱乐 微博 收藏本文     
杨洋被荣信达指违约接戏 杨洋被荣信达指违约接戏

  新浪娱乐讯 12月26日,内地小生杨洋[微博]的律师在微博中透露,根据《北京仲裁委员会已经签发第0830号裁决书》,确认杨洋与荣信达公司之间的经纪合同已经于2014年4月29日解除,并称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,对双方均有确定的约束力,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。

  杨洋因2010年在李少红[微博]版《红楼梦》中,饰演"成年宝玉“一角而崭露头角并正式出道,2011年参演首部电影《建党伟业》,饰演杨开慧哥哥杨开智一角,并在2013年历史剧《新洛神》中担任男一号曹植而获得关注。

  据悉,12月4日中午李少红微博发声明表示,电视剧版《盗墓笔记》在未与荣信达公司签订合约的情况下,违规使用其旗下艺人杨洋作为该剧主演,对此行为提出严重抗议,并对该剧五大出品方提出法律诉讼,已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核定受理。而当天下午盈科王军律师就在微博上代杨洋发表声明,对此事作出澄清,表示杨洋已于今年4月28日向荣信达公司发函解除了双方经纪合同,并已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确认合同解除事宜。而直到今天,杨洋方律师才把《裁决书》的消息公之于众,使得这一违约事件告一段落。(实习生小魏/文)

(责编: 木子杉)

文章关键词: 杨洋解约杨洋荣信达杨洋盗墓笔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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