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小欣:黄海波文章都犯了天条

2014年05月26日15:00   娱乐专栏  作者:查小欣   我有话说
1

  女人最痛恨三种男人:

  1.劈腿一脚踏两船的;

  2.搞婚外情包小三的;

  3.嫖妓的。

  男艺人若犯下其中一大天条,很易万劫不复。继月前文章被揭婚外情后,黄海波嫖妓遭警方拘捕,仍在拘留中。两位好戏之人形象重创,娱乐圈同样受创。

  黄海波嫖妓轰动,因为跟他“国民女婿”、“好丈夫”的形象落差太大,有说是有人设下陷阱向警方举报。但关键并非是否有人陷害,而是他有没有嫖妓。黄海波在接受调查时直认了。他的坦白替他加了些诚实分。其经纪人公司翌日便发声明,代表黄海波向公众道歉,没替他砌词掩饰,诚实可嘉,危机公关有水准。

  黄海波看来圈中人缘不俗,不少人挺身撑他,认为他未婚,又无固定女友,为解决生理上需要,嫖妓亦无可厚非,艺人也是人呀。——这番话套在一个普通王老五身上,是完全说得过去的,天经地义,可是作为一个艺人,尤其是一个红艺人,他的言行都需负上社会责任,都需向观众负责,否则观众会有受骗的感觉。

  我无意在此继续批评黄海波,要说的都已说了,反想做一个小型的民意调查,究竟大家觉得婚外情比嫖妓难接受,还是嫖妓比婚外情可怕?

  原因是有两派意见,有指婚外情牵动了真感情,肉体连带灵魂出轨,表示男人已变心,不再是爱妻号,三个人共享一段婚姻,太挤迫,婚姻随时现危机;嫖妓则纯粹是情欲发泄,金钱买卖,冰冷没感情,不及婚外情杀伤力大。

  另一派则认为男人搞婚外情,代表他感情丰富,比起一夜情、嫖妓有情有义和干净得多;嫖妓是自制失禁,情欲战胜理智,以至罔顾卫生健康,尤其在一个有明文规定嫖妓违法的地方,仍要为满足需要不惜知法犯法,极不可取。

  两位男星都因犯下男人天条,事业受到打击,说明“男人不坏,女人不爱”是骗人的。

  (声明: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新浪网立场。)

文章关键词: 黄海波 婚外情 查小欣 文章 姚笛

分享到:
保存  |  打印  |  关闭

推荐阅读

热文排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