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不喜欢碧昂斯的人抓起来
韩松落
不久前,NBC的《周六夜现场》(SaturdayNight Live)节目,制作了一个恶搞视频,调侃碧昂斯所引发的喜爱、痴迷,和膜拜。
这个视频名叫《The Beygency》(译为《碧神局》或者《碧昂斯特工队》)。《超凡蜘蛛侠》的主演安德鲁·加菲尔德(AndrewGarfield)扮演了“一个普通人”,因为在生日聚会上,不小心说了句“不太喜欢碧昂斯的《drunk inlove》”,瞬间成了背叛祖国和女王的人,被全国通缉,用不了信用卡,买不了东西,并遭到“碧神局”特工的追杀,和犯了同样错误的(比如喜欢蕾哈娜)人成了同盟。最后他还是被抓住了,囚他的监房里,还有一个女鬼,她罪名是在听到碧昂斯的歌时,没有跟着跳舞。女鬼最后说:“她主宰世界”。
这种“碧昂斯痴迷症”,已经持续了很久。一位名叫Pauline JohnAndrews的女性,甚至以碧昂斯的昵称为名,创立了一个名为“Beyism”的教派,并创建了网上教堂,在她看来,碧昂斯是“被神指派到这个世界的神人,是要为众人带来爱、和平、喜乐。”当然,这种痴迷一旦发动,后果就完全无法预料,也是在不久前,有一位二十三岁的女粉丝,用刀自插胸口自杀,为的是给碧昂斯献上“最高奉献”。
被神化的碧昂斯,可以用来说明,明星到底是什么。比较神话学家约瑟夫·坎贝尔认为,所谓神话,是用隐喻的方式,“表达出某个时间、某个社会可能体验或实现的人类经验”,而现代社会的演员和明星,其实也在扮演着神话性的角色。当然,提供这种意象的,不仅仅只有文体明星,乔布斯或者奥巴马或者普京,恐怕都在担当此任。
上个世纪,是流行文化的造神年代,一战结束后的八十年,现代传播术的催生下,好莱坞和流行音乐界不断缔造出光芒万丈的流行文化巨星,不过,麦当娜、迈克尔·杰克逊赖以成名的八十年代,是这个巨星时代的巅峰,也是这个时代的尾声,九十年代过去后,网络时代来临,支撑流行文化造神功能的唱片业受到重创,那种天赋才情兼备,轻歌即可销魂,登台就令万众欢腾,举手投足都深入到他人生活的巨星流水线也宣告停产,宝光璀璨的众神从此静止在传说里。此后二十年,似乎只有LadyGaga、碧昂斯还可勉强担起扮演女神的责任,她们能受到这种近乎痴狂的崇拜,实在不足为奇。
问题在于,即便他们受到大面积的热爱,也依然会有人不喜欢他们,不愿意加入膜拜的队伍。不喜欢的原因,可以有很多,不喜欢他们的相貌、歌声、演技、衣着,不喜欢他们私下里的为人做派,或者,什么都不为,就是单纯的不喜欢,都可以,喜欢或不喜欢,是每个人的自由。
但现实生活里,那些疯狂迷恋某人某事者,往往容不下这种不喜欢,他们会用各种手段,来促使你我去接受他们的偶像。选秀黄金时代,我们已经多次领略了这种带点侵略性的热情,他们在街头拉票,拦下路人宣讲偶像的好处,在亲朋好友中间,不断出示偶像优秀的证据,给大家播放他们的歌,发来各种相关资讯,当你表现出反面意见时,他们就激烈反驳,多少聚餐就这么不欢而散,多少友谊就这么断裂,多少有情人,就这么成仇人。
《碧神局》反映的,就是这种现实,娱乐成为宗教的时代里,人们容不下别人的娱乐趣味和自己相左,把偶像的接受度,当做衡量价值观是否一致的唯一标准。抓捕反对者的“碧昂斯特工队”,当然只是恶搞,是隐喻,事实上,现实世界里,遍布偶像们的特工人员,一不小心,我们就会陷入资本和粉丝布下的天罗地网,只要表现出一点不满和不喜欢,虽然不至于被投进牢房,或者押上火刑柱,但遭遇人际危机,那是一定的。
所以,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愚昧和疯狂,虽然一次再次换了衣装,但本质不变,所反映的,都是人们寻找生存意义的焦灼,寻找主心骨时遇到的困惑。在娱乐宗教激发新愚昧的此刻,如果一个人喜欢碧昂斯,还能接受你的不喜欢,如果一个人不喜欢《一代宗师》,还能理解你的喜欢,如果一个人成天关注大小八卦,却能容忍你的完全无视,那是真开明,是真爱,立刻上前一把抱住,再别丢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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