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支持Flash

陈冠希向海关举报 完成刑事调查即离港(附图)

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8年02月25日07:26  新浪娱乐
陈冠希向海关举报完成刑事调查即离港(附图)

大批记者在国金中心守候陈冠希

  新浪娱乐讯 艺人不雅照片风暴昨天(2月24日)再有突破性发展,陈冠希(陈冠希向海关举报完成刑事调查即离港(附图) 听歌)继求警协助后,上周五(2月22日)再向海关举报,怀疑有人侵犯其床照版权,要求海关展开刑事调查。陈冠希又透过代表律师称,警方已确认陈的证人身份,在完成与警方的合作后陈冠希将离港。但警方消息表示,一日未完成调查,仍未可完全排除陈冠希涉刑事的可能性,估计未来2、3日会完成对陈冠希的调查。

  陈冠希昨天透过其代表律师胡关李罗律师行发出声明,表明于1月29日已指示律师向警方投诉及提供协助,并早已通知警方其私人照片的真实性,离港期间亦一直与警方保持联络。声明又指陈离港是“基于人身安全理由”及为配合警方调查,但具体协助包括向警方交出电脑,则只能待陈返港后才处理。声明又指,陈自上周四召开记者会后,即与警方会面提供详尽的资料,其证人身份被警方确认,并已提供了证人口供。

  声明并透露,陈已通过代表律师向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举报,以遏止发生侵权行为,在完成与警方的合作后,陈会离港,但会继续履行合约上承诺的工作及义务,有需要时会返港继续协助警方及其它执法部门工作。

  海关发言人证实已接获举报,并会采取适当行动跟进调查。根据《版权条例》,如未获版权拥有人许可,复制版权作品,以作出售或出租之用,即属犯罪,最高刑罚为入狱4年及每件侵权复制品罚款5万元。

  本身是法律界的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指出,陈冠希的律师应先澄清陈究竟拥有“哪几张”照片的版权。他估计,陈的举动是要保护涉事的女星,遏止照片再流通,并希望透过海关,要求其它地区的执法机构阻止有人将照片制成光盘出售。

  警方消息指,初步统计陈的电脑储存了1500张不雅照片,会续邀请陈录口供补充资料,电脑鉴证工作亦会于短期内完成,届时就可澄清陈冠希曾否发放有关照片。

  消息又指,陈被盗取数据的电脑,并非是粉红色Mac(苹果)电脑,而是一部银色的电脑,据知其粉红色电脑,早已送赠他人。

  记者昨天继续在四季酒店守候陈冠希,其7人车曾两度驶离酒店。陈的外籍保镖以流利广东话向记者说:“他今日不会出来啦!”又透露陈感疲倦不外出。其司机亦说:“他不舒服,不会出现!”(俐俐/文)

香港艺人不雅照风波

发表评论 _COUNT_条
Powered By Google
不支持Flash
·《对话城市》直播中国 ·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·企业邮箱换新颜 ·邮箱大奖等你拿
不支持Flash