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冠希10月回港做证人 申请不公开艳照女星姓名
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8年04月30日16:50
中国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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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冠希 |
二月二十一日,涉及网上艺人不雅照片的艺人陈冠希( 听歌)在香港召开记者会,承认曾拍摄过大部分最近流传的私人相片,这批相片曾被人偷去并恶意上载到互联网。他并表示,将会先尽心尽力去履行手头上已承诺的工作,之后会退出娱乐圈。中新社发 邓庆乐 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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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网4月30日电 "艳照"事件男主角陈冠希10月回香港做证人,申请不公开艳照女艺人姓名!
据《联合晚报》报道,疑为港星艳照发布源头的电脑公司初级职员史可隽,涉不诚实取用电脑案,预计10月6日开审。将于10月回港就艳照案作供的男主角陈冠希,昨日承认案件可能涉及未曾曝光的女艺人,希望法庭准许不公开这些女艺人姓名,以免伤害她们。
据报道,有网站昨天突传出3张“陈冠希最新艳照”,只见疑似陈冠希的男子裸上身在沙发上和没露点的辣妹互相挑逗。但经分析后,这画面原来是他4年前主持整人节目时,反被恶整拍下的激情片段。
据了解,这3张从影带剪下的画面,是陈冠希4年前主持MTV频道整人节目《MTV非常梦想》,当时反被恶整而拍下的超激画面,后来有网友将该片段配上陈冠希的歌《Party For Three》上网流传。
该节目本来是要“整”前来试镜的女生演出色诱陈冠希的场面,但摄制组后来“反整”陈冠希,找来辣妹挑逗后者,让陈冠希招架不住。
陈冠希的经理人表示,陈冠希短期内不会返港,不过警方已经邀请他回港出庭做控方的证人,原则上他乐意回港协助警方做证人,但他正透过律师与警方商讨,届时开审可能还会牵涉到一些未曾曝光的女艺人,他不希望再伤害到其他涉案女艺人,所以希望法庭能准许不公开这些女艺人姓名。
另外,陈冠希昨日首度入禀高等法院,控告香港《快周刊》之报道内容诽谤,目的是希望可以维护无辜被牵连的人,希望传媒以后不要再胡乱报道一些不是事实的消息。
据入禀状,陈冠希指今年3月1日出版的第498期《快周刊》一篇题为“警爆希哥过万新相富豪女有份”的报道,包括封面标题及多页内文,均属诽谤,索取惩罚性赔偿,并要求禁制被告再刊登类似报道。